IT资讯Win系统
手机之家搜索引擎
其他系统数码之家
VR之家智能时代
业界网络
业界网络
业界网络

  怪兽充电第一季度营收     6.16 红包攻略:天猫签到  

上海长宁区法院:百度「搜索词负面压制」行为

2021-09-19 16:00 来源:未知 作者:小卓 责编:小卓

IT之家 9 月 8 日消息 搜索引擎是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,也是众多企业进行宣传营销的重要阵地。而随着“有偿删帖”入刑,通过各种“非删除”方式进行网络负面舆论压制也成为相关行业的主流操作。部分“专业”公司打着提供“搜索引擎优化”服务旗号行人为干预搜索引擎排名之实,让“负面信息”在互联网难寻踪迹并从中谋取利益,看似司空见惯的服务条款,必然有效吗?

合同效力是法院主动审查的事项。上海长宁法院近日审理的这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,对“负面信息压制”的合同目的、具体实施方法及行为后果进行全面分析,并在此基础上,首次划定了“负面信息压制”与正常搜索引擎优化服务的边界,对同类型案件处理、规范网络行为和营造清朗的互联网空间等具有示范和指引意义。

近期,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表示,该案件合同涉及“负面压制”条款约定,“对指定关键词搜索引擎优化,实现百度前 5 页无明显负面内容”,“负面压制期为 30 天”。

原告某文化传播公司系某品牌互联网在线服务提供方,为案外人“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”提供搜索引擎优化及线上传播服务。

被告某技术公司与原告某文化传播公司系合作关系,双方于 2020 年 11 月签订《委托合同》,约定由原告委托被告就该品牌提供包括百度优化、百度竞价、知乎优化等服务在内的相关专业技术服务,服务费用为 67300 元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“负面压制”的目的,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法律原则。“负面压制”条款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基本原则,该行为将会损害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的权利。

法院认为,“负面压制”条款具有违法性,应认定为无效。在“负面压制”条款被认定无效之后,被告应返还原告 30500 元。

相关文章

关键词:

友情链接(欢迎PR>=6的业界知名网站交换链接)

快之站坚持积极、学习、责任、创新、诚信、合作的核心价值观,让每一个人享受互联网,是享联科技的使!

闽ICP备20010713号-1    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1684号